东公积金通〔2019〕37号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更便于业务办理,2019年9月29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受理地点及流程,具体调整情况请查看附件。

附件: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受理地点及流程变化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