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可享受最高5000元的补贴。

职工须先参加失业登记,取得《失业证》后,方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培训费发票和培训合格证等材料。

职工完成培训课程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重新就业才可获得补贴。

补贴一般会在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

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技能人才培训目录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均可获得补贴。

补贴金额与培训机构资质无关,只要培训内容符合要求,均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补贴。

除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失业职工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多种补贴。具体补贴种类和条件请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龙人社〔2018〕47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有效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和政策效应,经研究,决定对《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龙人社〔2017〕553 号)中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是: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 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认真执行以上标准,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