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华保险惠鑫宝年金保险的特色

理财险是集保险保障及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型保险产品。通过购买保险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财务困难,同时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

新华保险“惠鑫宝年金理财保险计划”由“惠鑫宝年金保险”和“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两款产品组成。

快见效:生效满一年后每年领取主险首年保险费的12%,生存金年年给付。

双增值:生存金进入附加险万能账户再次增值,收益领取两不误。

保安全:满期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稳中制胜好安心。

好规划:规避中长期利率波动,满足教育、养老多种人生规划。

(2)惠鑫宝年金保险退保

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10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的期间,您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3.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3)新华保险惠鑫宝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主险责任:惠鑫宝年金保险

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一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纳保险费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