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细则》,结合温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高技能人才培育

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技能等级认定、竞赛活动等,重点培育产业急需的战略性、关键性、高新技术领域的紧缺高技能人才,并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基地。

高技能人才服务

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完善技能人才就业服务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指导和咨询,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职称评定、人才补贴、住房保障等政策支持。

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设立温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对在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技能传授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

高技能人才平台建设

支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发展计划,搭建技能大师、技能带头人工作室,促进高技能人才与企业深度融合。

组织保障

成立温州市高技能人才打造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监测、考核评价、督促检查等制度体系。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制定了《温州市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9日

温州市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39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打造浙南人才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精神,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温州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现代职业技能教育

1.加快职业院校建设。推进高职院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加大技工院校建设力度,实施技工院校师资能力提升计划,畅通技工院校教师招聘通道,扩大一体化师资比例。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规定的师生比要求配置师资。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能力,聘请生产和服务一线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和高级技师担任兼职教师。积极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模式,优化专业设置,在技工院校中重点打造与我市产业体系相匹配的示范专业。加快技师学院建设发展,2019年完成温州技师学院新校区搬迁;到2022年,力争将温州技师学院建设成为我省10所全国一流的技师学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