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手续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经办银行卡折或存折等证明材料;

3. 提取公积金用途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还贷凭证等);

4. 单位出具的职工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

5. 其他相关材料(如提取公积金授权委托书等)。

提取公积金方式

网上提取:登录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手机APP,提交提取申请。

柜台提取:携带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柜台办理。

异地提取:职工户籍所在地或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提取。

提取公积金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 离休、退休;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 出国定居;

6. 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等。

提取公积金时间限制

通常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无时间限制,但部分地区或提取用途可能有限制,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公积金金额

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之和。

提取公积金税收政策

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用途提取公积金,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城市案例:

职工到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分支机构领取或从中心网站上下载《审批表》。

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核实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已注销的不需提供单位意见)。

职工备齐材料后送分支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分支机构经办人员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经分支机构审批准予提取的,分支机构在3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内将提取额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至职工单位基本账户或职工个人储蓄账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专用卡。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职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