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困难子女上大学可提取公积金政策解读
子女在当年考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父母可在开具相关证明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具体提取金额按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是子女的父母、监护人;在子女入学当年具有大连市户籍;为在职职工,且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相关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子女考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子女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原件。
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到子女就读高校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申请经审查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将提取款项汇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提取限制
同一子女只能申请一次提取;子女入学当年未提取的,次年不再受理申请;提取金额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按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审查材料并做出审核决定,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申请条件
职工因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
2、公积金联名卡。
3、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4、录取通知书(学生证)。
5、学费及住宿费收据。
三、办理流程
1、委托代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婚姻关系证明;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委托书。
2、本人及配偶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本学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四、办理地点
任一办事处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补充说明
1、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2、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