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柜面提取公积金还贷实时办结告知

因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升级,自2023年8月8日起,南京公积金柜面提取还贷业务将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柜面提取还贷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办理网点

南京公积金各区管理部、各街道(镇)受理点

办理流程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柜面办理,无需提前预约。柜面审核通过后,公积金还贷资金将实时划转至借款人还贷账户。

提取限额

每月提取还贷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应还金额,年度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年应还金额。

提取条件

借款人已与中心签订增值服务协议,且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提取金额。

注意事项

1. 实时办结仅适用于柜面提取还贷业务,其他业务仍需按照原有流程办理。2. 借款人需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号、还贷账户信息等。3. 公积金提取后,借款人须及时联系贷款银行确认还款入账情况,避免逾期还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19年3月1日起,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优化为一站受理、实时办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办理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三、办理地点

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职工同时申请以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到借款人的贷款银行办理。(具体银行网点详见中心网站)

四、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办理材料到办理地点申请,实时办结。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