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 区) 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 区)税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 :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 赣府发{2020}2 号)和( 赣府厅明{2020}15 号)要求 ,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报工作

1.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 ,完善服务举措 ,加大宣传力度 ,巩固和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下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合理配置工作人员 ,畅通办事渠道 ,确保医保经办服务不断,为人民群众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周到方便快捷医保公共业务服务。

二 ,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3.在疫情防控期间 ,推行基本医疗保险费非接触式征收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银行托收 ,网上征收等线上模式 .机关事业单位在"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网上自行缴纳。城乡居民使用微信" 生活缴费",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省税务局手机 APP,赣服通以及省农商银行 ,农行微信公众号缴纳 。确需上门办理的 ,要先行预约 ,根据预约的地点和时间 ,在做好相应防控准备后方可上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