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黄冈市城镇户籍未参保的城镇非就业居民和农村户籍未参保的农村居民,以及在黄冈市就业取得稳定收入的非户籍人口。

参保登记

居民可通过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参保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证明或稳定收入证明等材料。

缴费时间和标准

参保缴费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2024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其中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补助70元。

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特定疾病、门诊慢特病、生育医疗和预防保健等。报销比例根据疾病种类和医疗费用情况确定。

报销流程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需先结算医疗费用,再持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费用清单等。

异地就医

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时,可持参保缴费凭证和社保卡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费用先由参保居民自付,回参保地后凭相关材料申请异地就医结算。

参保待遇

参保居民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津贴、门诊特定疾病治疗费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体检等待遇。


,第一条为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医保)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制度覆盖范围。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第三条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覆盖,保基本,充分体现城乡居民医保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统筹城乡,统一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的原则;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原则;

(四)立足基本医疗保险,兼顾不同层次,实现与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等有效衔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