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业务的范畴有哪些?

网上办理业务的范畴包括: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为公积金委托代收、变更为公积金自缴、缴存基数申报、提取业务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退休缴存登记、公积金账户合并、公积金账户转移、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办理等(以上业务仅限于本市)。

网上办理业务的流程是什么?

网上办理业务的流程如下:1.注册。登录福建省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2.激活。注册后,需要激活才能使用网上业务。激活方式有两种:①通过电子邮件激活。②携带《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证件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激活。3. 登录。注册激活后,即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

法人缴存职工信息与职工个人信息的联系方式一致性如何要求?

若职工在缴存时单位名称与其个人缴存信息中的缴存单位名称一致,则法人缴存职工信息的联系方式与职工个人信息的联系方式无需保持一致性。若职工在缴存时单位名称与其个人缴存信息中的缴存单位名称不一致,则法人缴存职工信息的联系方式与职工个人信息的联系方式需保持一致性。

委托单位缴存职工信息的联系方式与职工个人信息的联系方式一致性如何要求?

委托单位缴存职工信息的联系方式与职工个人信息中的联系方式无需保持一致性。

职工提取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缴存记录如何处理?

若职工提取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缴存记录为职工在被委托单位缴存期间的缴存记录,则职工可按照《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提取业务。若职工提取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缴存记录为职工在委托单位之前单位缴存期间的缴存记录,则职工可按照《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职工在本单位缴存记录的证明材料,办理提取业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网络化智慧型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我中心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起,全面开通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缴存单位归集业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的单位业务内容

(一)办结业务: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个人新增、个人启封、个人封存、个人注销、职工信息变更、汇缴核定总表打印、单位注销。

(二)申报业务:单位年度基数调整、单位比例调整申请、单位解缓申请、单位缓缴申请、省内转移转入申请、异地转移接续个人申请、单位补缴申请。

(三)查询业务:单位账户明细查询、单位变更汇总查询、职工个人公积金查询、职工账户明细查询、单位缴存证明打印、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汇补缴清册打印。

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申请流程及登录方式

(一)申请流程: 缴存单位委派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至住房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网点,完善单位信息及确认办理网厅业务的经办人员相关信息后,方可在网上申请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为顺利开展网厅业务,单位经办人员若未签约福建省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提醒,应同时办理12329短信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