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工作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开展2018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工作,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基本情况、鉴定场所和设备、鉴定人员和管理人员、鉴定程序和档案管理、鉴定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鉴定经费和收费管理、鉴定信息化建设等7个方面。

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包括鉴定场所和设备、鉴定人员和管理人员、鉴定程序和档案管理、鉴定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

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要求

检查中要严格按照检查要点进行,重点检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鉴定程序和档案管理、鉴定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整改要求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工作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年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工作,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升鉴定工作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二、年检内容及上报材料

(一)年检内容。

1.2018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2.所站建设与管理情况;

3.考评人员管理及培训情况;

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后所(站)鉴定工种情况。

(二)上报材料。

1.各鉴定所(站)按年检内容以正式文件提交年检报告,并附鉴定许可证复印件;

2.西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登记表;

3. 2018年度鉴定情况统计表;

4.鉴定工种统计表。

以上内容须同时提交word文档,将有关批复文件扫描后并入word文档。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名称、法人变更,新增鉴定工种的文件,由承建单位单独拟文上报,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年检程序及原则

(一)各鉴定机构要认真、详实填写年检登记表。鉴定所(站)年检资料在2019年3月29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将会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相关专家对市属鉴定所(站)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三)经年检合格的鉴定所(站)换发鉴定许可证;年检不合格的鉴定所(站),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鉴定许可证;对无特殊情况,拒不参加年检、不能提交年检材料的所(站),视为年检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