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个人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规范个人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芜湖市范围内借款人申请将个人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二、转贷条件

1. 借款人具有芜湖市户籍或在芜湖市稳定就业,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已偿还一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3. 转贷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额低于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月供额。

三、转贷流程

1. 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贷申请;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借款人资格并出具同意转贷证明;

3. 借款人持同意转贷证明到原商业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4. 原商业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后,借款人持结清证明和同意转贷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相关问答

Q1:转贷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A:转贷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执行。

Q2:转贷后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如何处理?

A:转贷时原商业银行贷款账户中剩余的利息部分,待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划入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Q3:转贷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吗?

A:可以。根据借款人年龄、还款能力等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至30年。

Q4:转贷后是否需要重新评估房屋价值?

A:一般情况下,转贷时无需重新评估房屋价值。但如果原商业银行贷款已偿还超过五年,且房屋价值有较大变动,则需要重新评估房屋价值。

Q5:转贷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一般需要多久?

A:转贷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一般为1-2个月。


,第一条为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和改善自住住房的负担,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芜湖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将在芜湖市购买非独栋(联排)别墅未还清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

第三条申请办理“商转公”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银行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

第四条“商转公”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

(二)2015年12月31日以前,住房公积金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三)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发放,并且在申请时未还清的;

(四)申请“商转公”时,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