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一、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

二、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方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延迟退休

三、延迟退休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继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延迟退休时间累计可增加基本养老金,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提前退休

四、提前退休

因患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但需扣减一定比例的基本养老金。

账户余额

五、账户余额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或分期领取。

继承权

六、继承权

养老保险待遇继承权依法享有,但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部分不属于继承范围。


问:养老金领取年龄是多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

【解读】本条系关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

1、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

2、法定退休年龄

(1)男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按规定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缴费均可)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采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