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医院清单

新农合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报销待遇,具体清单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登录当地医保网站查询。

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农合报销范围包括住院、门诊三大类,涵盖疾病医疗、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具体报销项目和比例因地区而异,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就医时向医院咨询。

新农合报销比例

新农合报销比例分为三个层次: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参保年限、疾病类型等因素确定,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就医时向医院咨询。

新农合报销流程

新农合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需要先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保留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出院或确诊后,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局或定点报销窗口提交申请,经审核后即可报销。

异地报销新农合

异地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凭外地就医证明材料和费用清单回参保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与异地就医有关规定有关。

新农合报销不通过原因

新农合报销被拒的原因可能是:参保状态不正常、超过报销期限、不属于报销范围、提供资料不齐全、重复报销等。参保人员可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具体情况并完善相关手续。

新农合报销额度限制

新农合报销是有额度限制的,具体额度根据参保年限、参保类型、地区等因素确定。超过报销额度的费用,参保人员需自费承担。


新农合报销医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按照合作医疗管理有关规定,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

(三)严格执行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四)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

(五)建立健全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有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六)县级、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配备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

说明:新农合定点(指定)医疗机构有哪些?看病时需注意什么?

1.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精神病防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计划生育指导站、毛公埠梁氏医院、溧水中山医院。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2.省市指定医疗机构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院、江苏省口腔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明基医院、南京同仁医院、镇江第四人民医院、苏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京爱尔眼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3. 在定点(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需注意

① 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定要持新农合医疗卡即看结报,事后不再办理报销(外伤等特殊原因除外);

② 去省市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需区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新农合卡和病历等材料到镇(开发区)合管办办理转外就诊登记手续,因未主动转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患者本人或家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