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保障基金

残疾保障基金是一项政府资助的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士提供经济援助。该基金旨在帮助残疾人士支付与残疾相关的费用,如医疗费用、辅助设备和交通费用。

谁有资格获得残疾保障基金?

要获得残疾保障基金资格,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您必须被诊断患有持续、严重且致残的疾病或状况。
  • 您的残疾必须限制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 您必须年满 18 岁且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残疾保障基金提供哪些好处?

残疾保障基金提供的福利包括:

  • 每月现金补助,金额因您的收入和费用而异。
  • 医疗保险,为与残疾相关的医疗费用提供覆盖。
  • 辅助设备和修改,以帮助您在家和工作场所独立生活。

如何申请残疾保障基金?

要申请残疾保障基金,您需要联系您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局。您可以致电 1-800-772-1213 或访问他们的网站 https://www.ssa.gov/disability/

申请残疾保障基金需要多长时间?

残疾保障基金的申请流程可能需要数月时间。社会保障局需要审查您的医疗记录以及其他信息,以确定您是否有资格获得福利。在此期间,您可能需要参加医疗评估或提供额外的文件。

如果我的残疾保障基金申请被拒绝,我该怎么办?

如果您申请残疾保障基金被拒绝,您可以提出上诉。您有 60 天的时间对决定提出上诉,您需要填写上诉表格并提交给社会保障局。如果您在申请上诉时需要帮助,您可以联系残疾权利倡导组织或律师。


残疾人保障基金

四川省人民政府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全体社会责任的和义务,因此依法对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位,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2000年1月1日起,凡是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凡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位,每年必须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标准是:缴纳保障金=(年末在岗职工总人数*1.5%-在岗残疾职工人数)*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机关依法征收。凡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法定比例的,不再缴纳,但仍然按规定报送《交纳申报表》;凡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1.5%比例的,每年必须按照差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法定1.5%比例安置不到1名的单位,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基金的申报

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残疾人基金的征收日期为: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征收标准为:上年度市区职工人均工资数(31667元)×90%=28000元(取整)。

单位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置残疾人数)×28000元。

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一)、《南通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手册》;(二)、2010年度工资年报或2009年12月底工资花名册;(三)、新增加残疾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四)、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五)、残疾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