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业:申请人必须是因非自愿原因失业,例如被解雇、裁员或企业倒闭。

2. 符合失业标准:失业时间通常需要达到一定期限,具体期限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3. 有工作记录:申请人必须在失业前具有一定的工作记录,例如连续工作时长或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

4. 寻找工作:失业者必须主动寻找工作,并提供证据证明其正在积极求职。

5. 无其他收入:失业者不能有其他收入来源,例如养老金、救济金或兼职收入。

1. 失业金能领取多久?

失业金领取期限因国家或地区而异,通常为失业前工作时长的比例,例如在美国可领取最多26周。

2. 失业金金额是多少?

失业金金额通常基于失业前的工作收入,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3. 我被无故解雇,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吗?

如果被无故解雇,通常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因为失业是非自愿的。

4. 我辞职了,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辞职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因为失业是自愿的。

5. 我正在领取失业金,但我找到了新工作,还需要继续领取吗?

找到新工作后应停止领取失业金,因为失业者获得收入后不再符合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