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分期归还贷款提取业务网上受理公告
经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分期归还贷款提取业务现已开通网上受理渠道。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通过淄博住房公积金官网(www.zbjgjj.com)或掌上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具体受理渠道和流程详见《网上办事指南》。
1.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淄博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实际发放满1年;
2. 职工及其配偶在淄博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3. 职工及其配偶在淄博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
网上受理流程是什么?
1.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掌上公积金APP;
2. 点击“网上办事”→“职工业务”→“分期归还贷款提取”;
3. 阅读业务须知,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
4. 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提取额度是多少?
职工本人提取额度为归还贷款本息的50%,职工配偶提取额度为归还贷款本息的25%。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方式是什么?
职工可选择银行转账或住房公积金支票方式提取。银行转账提取需填写银行账号信息;支票提取需指定提取支票邮寄地址。
审核时间是多久?
网上受理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将于次月10日前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按职工选择的提取方式发放提取款项。
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网上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须知
1.请办事职工本人认真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等相关内容,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损失;
2.办事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
3.请办事职工提前认真阅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服务指南中的《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批不通过;
4. 办事职工最终提取金额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金额为准;
5.办事职工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密码或者用身份证号码加支付宝扫码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密码获取方式: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的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
二、网厅受理范围
1.办事职工有且仅有一笔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该笔贷款当前无逾期。
2.办事职工必须是借款人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配偶不是共同借款人的,第一次办理本项业务须到服务大厅柜台办理,第二次起方可以在网厅办理本项业务。
三、办理流程
1.办事职工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
2.依次进行业务办理-部分提取-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正确选择“与借款人身份关系”-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