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阜阳市域范围内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补助金标准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参保失业保险期满1年不足2年的,发放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参保失业保险期满2年以上的,发放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自行缴费、委托代缴、第三方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选择自行缴费的,可通过微信缴费、网厅缴费等方式缴纳;委托代缴的,可委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代缴。

参保失业保险的优点

参加失业保险具有以下优点:1. 失业后可领取失业补助金,保障基本生活;2. 失业期间可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再就业;3. 失业人员子女可享受社会救助,减轻家庭负担。

参保所需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失业保险,需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 劳动合同或者灵活就业证明;4.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

参保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失业保险,可通过以下流程办理:1. 准备相关材料;2.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3. 提交材料并填写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4. 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保。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保障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和应急管理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工作部署,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社会稳定器”作用,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皖人社发(2020)10号)和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皖就〔2020〕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重要意义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于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六稳” “六保”决策部署上来,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用心用情用力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