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0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付年度利息,届时,全州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及住房公积金互联网渠道将暂停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办业务时间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2020年7月1日(星期三)全面恢复。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结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挂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结付职工的利息结息当日计入职工个人账户。7月1日,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等渠道查询2020年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

因结息工作停办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