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障计划

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险是一款保障范围涵盖身故、全残、意外医疗以及特定疾病身故的保险产品,其中保障期限为30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可获得100万元保障金,意外医疗保障额度为10万元,特定疾病身故保障额度为100万元。

保障内容

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时,受益人可获得100万元保障金。
  • 全残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时,可获得100万元保障金。
  • 意外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时,可获得10万元报销额度。
  • 特定疾病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身故时,受益人可获得100万元保障金。

保障期限

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险的保障期限为30年,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后保单自动终止。

投保年龄

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险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65周岁,其中:

  • 0-17周岁:投保时需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 18-65周岁:本人可直接投保。

缴费方式

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险的缴费方式可灵活选择,包括趸交、年交、半年交和季交,投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适合的缴费方式。

免责条款

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险也有一些免责条款,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自残。
  • 被保险人因战争、暴乱或恐怖袭击身故或全残。
  • 被保险人因酒后驾车、吸毒或服用精神类药物导致的身故或全残。


,导读: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险,提供长达30年的百万意外身价保障,保障全面,包括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交通工具覆盖广,涵盖自驾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飞机、轮船、列车、地铁、轻轨列车、有轨电车、公共汽车、出租车、机场大巴等。

阳光人寿新随行两全保险

保险

保险责任:

1、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

2、自驾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

合同生效180日内,给付1倍基本保额。

合同生效180日后,70周岁前给付10倍保额,70周岁后给付3倍保额。

3、飞机乘客意外身故或全残:

4、其他身故或全残:

5、满期保险金:

注意:

①以上五项保险责任给付其中一项后,合同终止。

②公共交通工具指领有合法的公共运输营业执照,以公共运输为目的,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需要付款乘坐的机动运输工具,包括民航班机、轮船、列车(包括具有固定行驶路线、固定行驶时间表的客运列车、地铁、轻轨列车、有轨电车)、汽车(包括具有固定行驶路线、固定行驶时间表的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出租车、机场大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