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1.失业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失业证、失业登记表等材料,前往失业人员居住地的区(县)失业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失业登记管理部门核实相关材料,确认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后,会将申请材料报送市社保中心。3.市社保中心审核材料并做出是否准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决定。4.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通过银行、社保卡等方式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已在失业前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3.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其中缴费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缴费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期限为18个月;缴费满3年以上的,领取期限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金额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缴费年限确定。正常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重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处理

失业人员在同一失业期间内,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保险金待遇。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次就业,再失业后,不能再次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但可以重新计算缴费年限,在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后,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冒领失业保险金的处罚

冒领失业保险金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骗取失业保险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失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那么,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记者来到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请科长尤敏为大家答疑解惑。

记者: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尤敏: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这里面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的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

记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尤敏: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参保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在办理失业登记时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