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合同条款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逐一了解保障范围、除外责任、理赔条件等细节,确保对合同内容有充分的理解。若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销售人员或查阅保险公司官网。

保障范围

明确保险合同中所包含的保障范围,如疾病、意外、养老、寿险等。注意保障责任的具体内容,如保障时间、赔付金额等,避免出现误解或漏保的情况。

除外责任

了解保险合同中不予保障的情况,如特定疾病、职业风险等除外责任。这些情况一旦发生,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仔细核对除外责任,确保自己不会因保险条款而遭受损失。

理赔条件

把握保险合同中关于理赔的条件,如理赔申请时间、所需材料、理赔程序等。了解理赔限制和注意事项,在需要理赔时能够顺利提出申请并获得及时赔付。

保费缴纳

注意保险合同中关于保费缴纳的规定,如缴费方式、缴费频率、保费优惠等。确保按时缴纳保费,避免因保费中断而影响保险保障。

犹豫期

如果对保险合同不满意,可以在犹豫期内无条件退保。犹豫期通常为10-15天,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将退还已缴纳的保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续保

了解保险合同中关于续保的规定,如续保条件、续保保费等。把握续保时间,避免因错过续保时间而导致保险保障失效。


下面我们分别谈一下。

第一点是“告知条款”。告知条款中规定的是投保人应该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的事项,比如投保人姓名,保险标的也就是财产的情况,如果是人身保险还有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这个告知条款之所以要重视,是因为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往往会援引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拒赔。尤其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这样的情况可谓司空见惯。我曾经起诉过某人身保险公司就是这样的情况。关于告知内容一定要详尽的了解并理解。如果不明白,保险公司有义务进行解释。

重点审查的第二点是“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换个角度就是投保人的保险利益。这个条款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赔偿多少的问题。这是投保人的保险收益。也是计算保费投入和收益比例来确定适合不适合自己的投保的重要条款。作为投保人你必须弄清楚你投保了该条款的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你会得到多少的利益。什么情况下你才可以得到赔偿。都需要在这方面的条款里规定和看出。

重点审查的第三点内容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就是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于赔偿的情况。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而设置的。要审查这些免责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第四点需要审查的内容称为:“理赔条款”。理赔条款是指的发生了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理赔的时候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手续,履行什么样的程序,这些内容决定了,你是否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相关资料按照程序得到理赔的内容。也是实现保险利益的保障。这里我可以跟大家说一个前些日子我经历过的某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强制第三者保险的事情。我带当事人到某财产保险公司去理赔第三者强制保险,药费花了是1200元。保险公司告知会被扣除20%,我就问保险公司这是强制保险,谁给你的权利扣除,应该按照规定在万元内全部赔偿。保险公司告诉我说,如果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按照全额赔偿,但是自己理赔的话,就要扣20%。至于为什么,这是公司规定,每个公司都是这样的。大家听到这个事情就应该知道理赔条款的重要性了。

在审查上面我们介绍的四种内容的时候,针对保险合同条款,一般的投保人往往是很难弄明白保监会制定的这些具有晦涩语言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就条款进行解释。但是在实践中,那些保险业务员甚至什么也不懂,更何况保险业务员还有可能受高额佣金的诱惑而误导投保人,所以在实践中不应该期待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对条款的解释。而应该拿到保险条款寻找专业的律师进行研究论证保险条款。这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保险条款并不是任何律师都能够研究到位的,所以应该找比较懂保险的律师去研究一下。

【专家在线】

核实常规信息

拿到保险合同的第一步,应该是了解基本的联系方法和常规信息。对合同各种基本信息的了解很重要,你至少在掏钱投保前要搞清楚这是什么公司,什么险种,代理人的身份等。

注意几个关键时间点

1、保险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2、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90~180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大部分医疗保险单有观察期的规定。

3、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它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而设立的。

4、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

弄清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主要是指合同关于退保的各种规定。大部分保险可以在10天的犹豫期和冷静期中全额退保退款,但是10天之后又如何呢?其实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都可以要求得到相应的款项。只不过是不同情况下得到的保险款项不同。

如果停止交费,并且需要领回现金的话,现金的额度就必须参考现金价值表格,这是属于退保;如果停止交费,但不要求领回现金,而是让保险继续有效的话,属于减额付清;相应的保险额度就需要参考减额付清表格;如果在宽限期之后,仍然不交纳保费,就可以利用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进行垫付,这时也需要参考现金价值表;如果在正常的保险期间,需要向保险公司借款的话,原则上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账户现金价值的70%左右的款项;当然,依照相关寿险的要求,到了约定的时间(如每三年或五年)和年限(如到了20年之后,或者55岁时)投保人是可以如约领到保险款项的。这点需要参照具体合同规定。

明确保险责任范围

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的核心利益。同时要阅读除外责任条款。这些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事故状况,我们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

考虑到这些条款描述的文字非常专业,我们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得到准确的解释,第一是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可能枯燥一些,但它是不折不扣的专业解释;第二是通过代理人口述,这样很容易懂;第三是律师,他们的解释是具有法律权威性的。

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来了解和确认保险的完整真实性:查看保单以及投保单(要保书)复印件、通过热线电话和网站核实、通过专业代理人(经办代理人和其他代理人)来了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