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Q&A

**Q: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A: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原房贷本息;遭遇家庭重大变故;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与所在单位劳动关系等情况。

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Q: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A: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缴存职工调动工作且户口迁出户籍所在地;缴存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缴存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户籍所在地等。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原房贷

**Q: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原房贷?**

A:需提供原房贷合同、缴存职工本人贷款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或还款凭条)、单位出具的职工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Q: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A: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如因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则不设限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不受限制。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

**Q: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A: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Q: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A:需满足异地转移条件,且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转移单或异地无房证明(公证书或社区证明)等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各管理部、科(室);各受委托银行,繳有单位: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就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

三、单职工、双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货款购买非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调整为40万元和50万元。

四、全款或分期付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时限廷长至两年。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第一次还款之日起申请提取。

六、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超出当年年租金总额减去职工家庭年收入总额10%后的差额(当年年租金总额不得超出相关部门发布的遵义各县(市、区)商品住房租赁价格,职工家庭年收入总额按职工与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乘以12计算)。

本通知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部分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的住房公积金补息货款。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将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通知自2020年6月1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