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解读

问: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我市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质效显著提升,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链更加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不断增强,参与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规模排名前5位,全省民营经济综合评价排名进入前10位,民营经济对全市GDP贡献率达到60%以上。

相关部门分工职责

问:分工方案明确了哪些部门的职责?

答:分工方案明确了市委各部门、各区县(市)的职责,市场监管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局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政策支持措施

问:方案提出了哪些政策支持措施?

答: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包括金融支持、土地支持、人才支持、技术支持和市场支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和人才培养,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

推进路径

问:方案的推进路径有哪些?

答:方案提出了“三大工程”的推进路径,即产业赋能工程,创新驱动工程,要素保障工程,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实施一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打通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保障措施

问:方案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舆论氛围等,确保方案落地见效,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有关科(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分工方案》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市局各有关科(处)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分工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宣传解读,创新工作方法,有效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努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支持企业降低成本

(一)实施社会保险费率下调政策。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8%执行;延长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政策执行期限,全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的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工伤保险科、社保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