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发布的通知,2017年福建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5%。此次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月平均养老金达到2512元。

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关于社保缴费年限的规定

领取养老金需要缴纳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规定补缴,补缴完成后方可领取养老金。

关于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规定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指退休前连续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限。

关于养老金发放时间的规定

养老金一般按月发放,发放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具体的发放时间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关于养老金待遇的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福建省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制度,对低于保障标准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补助。

关于养老金待遇调整的规定

福建省养老金待遇每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上涨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福建省政府确定。


【2017福建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 职工2017涨养老金细则】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据了解,调整分定额调整部分、挂钩调整部分和适当倾斜部分等。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按35元调整。挂钩调整部分一是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33%调整增加。二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