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伤保险工伤费率核定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0日-2019年1月10日:区县集中申报。2019年1月15日-2月10日:市局审核;2019年2月15日-2019年3月15日:省局初审;2019年4月1日:省局发文。

工作任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2019年河南省工伤保险工伤费率核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保发〔2018〕212号)文件精神,我市2019年工伤保险工伤费率核定工作申报在去年同期基础上继续使用工伤费率核定系统,具体要求详见郑州市2019年工伤费率核定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按照郑州市2019年工伤费率核定申报资料目录要求,于12月10日-1月10日向所在区县申报工伤费率核定资料,区县于1月15日-2月10日向市局申报。

申报流程

市本级申报单位通过工伤费率核定系统网站登录入口(http://116.12.250.47)申报,各区县设立申报指导站(联系人:见各区县社保局网站东区变更表)。

填报系统登陆方式

用户名:统一使用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编码;密码:企业用户(6位数字)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保(12位数字)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证上的密码(6位数字)。

工伤费率核定系统咨询电话

郑州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968324,968360。郑州市各区县社会保险局联系电话见各区县社保局网站东区变更表。


各参保单位:

2019年度工伤费率核定工作,将于3月18日至6月18日(含6月18日)期间完成,各参保单位工伤费率核定申报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申报形式

一般参保单位(非劳务派遣类参保单位),采取客户端网络申报形式。

劳务派遣类企业工伤费率核定申报,采取窗口申报形式,暂不接受客户端申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一般参保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通知》中所列内容,提供申报材料。

(二)劳务派遣类企业申报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表;

2.劳务派遣类企业的代理及派遣(外包)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包括本单位及所有代理单位的)复印件;

6.代理公司与被代理公司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主要是2018年度代理人员有多少,2018年度代发情况,2018年度工资总额为多少,最后双方法人签字盖双方单位的公章);

7.提供2018年3、6、9、12月工资表;

8.汇总表(包含所有代理企业的名称,员工人数,工资总额);

9.财务年报(只提供代理公司含有工资支出的报表);

10.《劳务派遣类企业年检申报承诺书》;

11.《劳务派遣类企业派遣人员情况统计表》。

三、劳务派遣类企业费率计算方法

采取加权计算综合费率的方法,即按照被派遣劳动者的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各用工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再加权计算其综合费率。

四、窗口办理地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到劳务派遣类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社保分局申报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