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推行成品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8】10号)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中心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播州区、南部新区下同)住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保障性住房一律推行成品住宅建设,装修计价纳入购房总价。根据五城区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作如下调整,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执行。

一、单职工或夫妻双方仅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中心城区购买成品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中心城区购买成品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

二、单职工或夫妻双方仅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中心城区购买毛坯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仍为35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中心城区购买毛坯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仍为45万元。

三、本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