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退保流程

养老保险退保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后,会出具退保单,凭退保单到银行办理退保手续。

退保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退保:

  1. 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
  2. 出国(境)定居;
  3. 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4.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保金额

退保金额一般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和单位缴纳部分的返还金。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退还本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部分退还本人,统筹账户部分原则上不退还,但可以按照规定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

退保手续费

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时,社保经办机构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手续费的具体标准由各地区规定,一般在缴费总额的2%~5%之间。

退保时间限制

养老保险退保一般没有时间限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随时可以办理退保手续。但需要注意,如果已达到退休年龄,应在退休前办理退保,否则会影响退休金领取。

退保影响

退保后,参保人员将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待遇等。如果将来重新参保,养老金的计算会受到影响,具体计算方式按社保相关规定执行。

退保注意事项

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时,应注意以下事項:

  • 退保前应仔细考虑,避免因冲动作出后悔的决定;
  • 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养老保险手册等;
  • 了解退保的具体流程和手续费标准;
  • 退保后应妥善保管退保单和银行转账凭证等资料;
  • 如果将来重新参保,应及时补缴养老保险费,避免影响养老金待遇。


养老保险如何退保?

个人帐户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1)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不满1 5年的职工,将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3)退休人员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4)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包括参照个体户参保缴费人员)在退休前死亡的,其2003年1月以后以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身份参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提交材料

一、死亡待遇发至死者养老金账户的,提供如下资料即可:

1.由申请人(死者遗属)填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死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殓葬证或火化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死者本人在佛山农业银行开户的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农行借记卡(仅限中国大陆地区)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签名确认),提供异地借记卡的须列明开户行全称。

二、死亡待遇发至死者账户外的其他账户的,再增加如下资料办理:

1.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姓名在佛山本地农业银行开户的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农行借记卡(仅限中国大陆地区)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提供异地借记卡的须列明开户行全称;

2.该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注:待遇发至死者配偶的银行账户,须提供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他成员联名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待遇发至配偶外其他继承人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人关系及委托代理事项公证书;

3.法定继承人无法亲临办理的,须提供:该继承人签名确认的《授权委托书》(例:发放至配偶的,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代办事项。

注: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