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续(签)约的通知

1. 什么是特殊药品?

特殊药品是指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重大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疗效确切、费用昂贵,且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药品。

2. 续(签)约是什么?

续(签)约是指医疗保险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经评审合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特殊药品采购协议,并定期予以续签或重新招标。

3. 续(签)约的目的是什么?

续(签)约旨在确保特殊药品供应稳定、价格合理,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4. 续(签)约的范围是什么?

续(签)约的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纳入湖南省特殊药品管理清单且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特殊药品。

5. 续(签)约的流程是什么?

续(签)约的流程主要包括公告发布、申报、评审、谈判、签约等环节。

6. 续(签)约的结果是什么?

续(签)约的结果是签订特殊药品采购协议,明确药品价格、供货方式、质量保证等内容。

7. 续(签)约的有效期是多久?

续(签)约的有效期一般为1-3年,到期需要重新续签或重新招标。


湘医保发〔2020〕37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单位:

为保障我省重特大疾病及罕见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切实做好特殊药品到期品种的续(签)约工作,按照续(签)约规则,经相关程序,将续(签)约成功品种纳入我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约情况

(一)通过谈判,续(签)约成功药品27个,纳入我省特药使用管理范围。

(二)续约不成功药品2个,商品名为“格列卫”和“凡瑞克”。

(三)对未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我省已设置6个月过渡期的4个药品,根据国家文件规定,直接从医保目录和特药范围中调出。具体品种为:

1.“醋酸兰瑞肽”(商品名:索马杜林);

2.“拉帕替尼”(商品名:泰立沙);

3.“氟维司群”(商品名:芙仕得);

4.“重组人干扰素β-1b”(商品名:倍泰龙)。

二、待遇支付标准

(一)续(签)约成功纳入特药范围药品,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3号)规定的管理要求、待遇标准和结算方式等执行。

(二)续(签)约药品从2020年8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之前的费用不进行待遇补差,协议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为保障患者用药调整需求,对“甲磺酸伊马替尼”(商品名:格列卫)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安立生坦”(商品名:凡瑞克)延长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以上两个药品过渡期内,对已享受该药特药待遇的患者继续进行特药医保支付,新患者特药医保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