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
退休教师死亡后,家属可领取死亡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根据教师生前工资和工龄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本人工资5-10个月。
领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教师家属可领取死亡抚恤金:
- 退休教师死亡。
- 退休教师非因工或自然灾害死亡。
- 申请人为退休教师的配偶、子女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亲属。
申请材料
申请死亡抚恤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 退休教师死亡证明。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与退休教师的关系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死亡抚恤金的流程如下:
- 符合条件的亲属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社保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计算抚恤金金额。
- 社保机构发放抚恤金。
发放方式
死亡抚恤金一般通过银行转账发放,也可通过邮局汇款或现金支取的方式发放。
注意事项
以下事项需注意:
- 死亡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死亡抚恤金只能发放一次,不得重复领取。
- 如有虚假申报或冒领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
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遗属补助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1)我市2011年度因公死亡和离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698元;(2)非因公死亡和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499元;(3)凡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人员按户每月发给煤补35元。
【案例】
退休教师去世后 其配偶有生活费吗?
社保局专家:退休教师死亡后,配偶有固定收入的,不能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配偶无固定收入的,孟州市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人每月补助192元。
办理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退休证、火化证、享受遗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遗补申领有关证明。
办理程序为:办理减员手续,填写牺牲病故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遗属补助审批表,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到社保部门申领。具体由退休教师原所在单位人事干部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