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社保补贴有关事项通知

一、申报条件

具有孝感市户籍或在孝感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且年缴费基数不高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其中,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应暂停享受失业保险金。

二、补贴标准

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实际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灵活就业缴费凭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申报,经审核后报区(市)人社部门发放补贴。

四、发放时间

每月20日前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五、其他事项

1.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年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等原因,难以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人员。2.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间,如申请人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或未按时缴纳社保,应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注销。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政策,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开展2019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①残疾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等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②“4858”大龄失业人员(即男1961年出生,女1971年出生);

③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1月30日为补贴对象申报时间(逾期不受理);

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5日为申报资料审核、资料录入时间;

2019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20日为公示时间。

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享受期限未满再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

申报社保补贴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湖北银行卡、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养老保险征缴单据(社保在孝感市缴费可不提供)、经社区初审通过的《2019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2019年首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申报程序

①填写经社区或所在街道初审通过的《失业人员登记表》、《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完成失业登记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②填写《2019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③初次申报社保补贴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湖北银行卡、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养老保险征缴单据(社保在孝感市缴费可不提供)、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四、享受期限

享受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间开始计算,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五、其他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已认定并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仍按原政策渠道落实直至期满。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