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停缴两年后可取出”,这一表述是指从职工和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的约定时间开始计算。此种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有: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已领完失业保险金的证明(证上需注明失业时间满两年的记录),或者是个人档案的托管证明(包括档案托管合同、近两年档案托管缴费发票或收据)。如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必须由其原单位或居住地所属社区管理单位或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此外,该职工将相关资料交到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并填写相应表格,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