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一、业 务 概 述

指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生活自用汽车的人民币贷款。

二、贷 款 对 象

年龄在20周岁(含)至5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此以外,借款人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
2、在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所在地具有固定居所、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
4、个人信用良好;
5、能够提供贷款经办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贷款经办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三、贷 款 额 度

贷款最高可达购车款的70%。

四、贷 款 期 限

贷款期限最高可达5年。

五、贷 款 利 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后执行。

六、担 保 方 式

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必须提供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包括以所购汽车抵押、房地产抵押、以存单或国债质押担保、第三方保证等。具体担保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