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贷款受理人需要借款申请人提供哪些材料?**

**答:** 贷款受理人需要借款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果借款人已婚,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2. **还款能力证明**:包括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

3. **购车意向证明**: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如果是“直客式”模式办理,则不需要提供此项)。

4. **抵押或质押担保材料**:如果采用所购车辆以外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还需要贷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5. **保证人材料**:如果涉及保证人,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能证明保证人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

6. **购车首付款证明**:提供购车首付款的证明材料。

7. **二手车相关材料**:如果购买的是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贷款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的《机动车辆登记证》和车辆年检证明等。

8. **商用车相关材料**:如果购买的是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和租赁协议等。

9. **其他材料**: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和材料。

**问:银行受理人如何处理借款申请?**

**答:** 银行受理人首先会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检查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如果初审符合要求,经办人会将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交给贷前调查人进行进一步的贷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