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主要由贷前调查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调查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购车行为的真实性以及贷款担保等情况,形成贷前调查报告。贷前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简介调查为辅,贷前调查可以采取审查借款申请材料。面谈借款申请人、查询个人信用、实地调查和电话调查及委托第三方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1、审查借款申请材料。贷前调查人通过审查借款申请材料了解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贷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情况等。

2、面谈借款申请人。借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贷前调查人应通过面谈了解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贷款用途以及调查人认为应调查的其他内容,尽可能多的了解会对客户还款能力产生影响的信息,对购车人购车行为的合理性做出基本判断,并且合适申请资料中涉及的个人情况与面谈人陈述是否一致。

3、实地调查。贷前调查人应通过实地调查了解申请人抵押物状况等,对于金额较大或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实地调查的借款申请人,贷前调查人应道借款人家中现场核实。

4、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

此外,可配合电话调查和其他辅助调查方式合适有关申请人身份、收入等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