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保持一致等。

2、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资信以及收入状况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判断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是否稳定,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提供个人工资收入证明的,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确认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营性收入证明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等;提供租凭收入证明的,需提供租凭合同、租凭物所有权证明文件及租金入账证明等;提供个人金融及非金融资产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权利凭证。

3、落实其家庭住址及居住稳定情况,包括房产证明、房屋租凭或买卖合同以及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借款人居住证明等。当居住地址与户口本记录地址一致时,可不要求提供居住证明,但须予以注明。

4、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内容齐全性进行检查,检查资料是否存在不应有的空白项。贷前调查完成后,贷前调查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是否同意贷款的明确意见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并形成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方面的调查意见,连同申请资料等一并送交贷款审核人进行贷款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