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原则上不能交易。因为,在贷款还清之前,房子一般都是抵押给银行的,卖方必须取得房子100%的产权才能出售。你可能会有一个疑问,市场上买卖二手房的中介是怎么操作的?为什么他们可以卖掉贷款还没还清的房子?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在抵押,不能上市交易。但是,在现实中,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方法一:转按揭

所谓“再抵押”,是指将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变更贷款期限、借款人或抵押物的贷款。但据了解,目前能转按揭的银行很少,北京等部分城市已经停止转按揭,所以目前很少使用这种方式。方法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应用最广泛的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金额较低或者大部分贷款已经归还,欠款所剩不多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方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用买方首付还清剩余贷款,然后注销房产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次交易。方法三: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方可以考虑以自己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到买家付清全款后再还清银行房贷。

贷款未还买房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你知道房子的情况,就会贸然签合同交首付。一旦卖家反悔或者房子不能正常办理抵押,后悔就来不及了!所以,在买贷款未还清的房子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合同规定了违反合同的责任。

是合同双方交易最有力的证明,所以最好明确房屋的产权,解除抵押的期限,违约责任等。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而且一旦出现问题更容易取证和维权。

除了购房合同之外,还有一种方式也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预先登记

预告登记是指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利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为了保证将来物权的实现,他们可以根据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103010第二十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是指房屋的出卖人在预告登记后,未经买受人同意,不得随意处分房屋,包括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进行抵押等。即使抵押合同是与第三人签订的,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房屋登记后,出卖人可以继续居住或出租房屋获取收益,直至房产过户正式完成,同时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但法律也规定:“预告登记后,自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债权消灭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也就是说预告登记有期限,三个月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否则登记无效。如果时间确实来不及,可以一次次申请预告登记,因为目前还没有预告登记次数的规定。

一般来说,在购买贷款未还清的房屋时,如果涉及到提前还贷,就要利用好中介和银行的中介作用,不要只是把钱转到个人账户。通过第三方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