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风险加大,房屋买卖合同涉及金额大。一旦贷款出了问题,合同中没有提前约定相应的免责条款,购房者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和责任。那么,贷款购房有哪些风险防范措施呢?通过银行贷款买房是普遍现象。相反,因贷款问题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也时有发生。对于购房者来说,由于自有资金不足,贷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对卖方而言,无论买方以何种方式付款,只要按照合同约定收到房款。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贷款超出了买方的控制范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正因为如此,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纠纷。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贷款买房的风险——贷款延期

什么时候能拿到贷款,这个就不是买家能控制的了。银行有自己的审核流程,与银行的信贷政策甚至国家整体政策息息相关。

但买卖合同往往约定每笔房款应支付的时间,买受人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出卖人的房款。因此,如果买受人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款,但约定的支付时间较短,就会导致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出卖人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直接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买房的风险——贷款不足

能贷多少款,这不是买房人能控制的,而是由银行根据买房人的收入、资信、国家信贷政策来决定的。

如果银行给买受人的实际贷款不足,买受人无力支付剩余款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会直接导致买受人违约。

贷款买房的风险——借不到

买方是否有贷款资格,不是买方所能控制的。由于当前国家对房地产实施宏观调控,住房销售的信贷政策实际上是不断变化和调整的。

比如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符合贷款条件。但在申请贷款时,由于国家信贷政策的变化,买方无法获得贷款。这时,如果买方无力支付剩余款项,就会导致违约。

贷款买房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我们认为,首先,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需要对房屋贷款的政策、流程、周期等进行全面了解。那么,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受人需要注意对贷款支付条件做出特别约定。比如明确约定因买受人以外的原因导致贷款逾期、贷款不足或无法放款的,买受人可以选择现金弥补或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涉及金额较大。一旦出现贷款问题,且事先未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免责条款,买方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和责任。因此,购房者需要注意贷款购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