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抵押房产预售有多种情况,主要来看,一是银行在房地产公司无法正常还款情况下,通过预售将开发贷转换为按揭贷,化解风险;二是房地产公司不告知银行,私下售卖,对此,银行应通过贷后检查等方式提防。

抵押房产被入住

纠纷始于借款。康盛源德康房开公司(以下简称“德康公司”)方面表示,其与贵州银行六盘水麒麟支行于2016年4月26日签订《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于2019年8月4日签订《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展期协议》。双方签订《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担保合同》约定德康公司提供其名下的“未来之城”项目C1、C2、D2栋在建工程抵押给麒麟支行,并办理抵押登记。

另外,六盘水德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远公司”)与麒麟支行签定《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担保合同》,确定其提供德远大厦负一和负二层地下停车场抵押给麒麟支行,并办理抵押登记。

裁定书显示,麒麟支行向德康公司提供8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用于重整德康公司于2013年在贵州银行六盘水麒麟支行处所贷的9000万元贷款。双方约定,德康公司如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有权申请处分抵押物。

但麒麟支行依约发放贷款后,德康公司未按约还款。贷款已于2021年2月5日到期,截至2021年3月10日尚欠本金9850077.23元,利息102933.31元未归还,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引发纠纷。

法院一审认定,该案所涉各方协议均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现被申请人德康公司对申请人贵州银行六盘水分行主张的借款本息无异议。申请人贵州银行六盘水分行作为贵州银行六盘水麒麟支行的管理型支行,有权代表贵州银行六盘水麒麟支行主张权利。

但是,德康公司方面称,办理抵押登记给贵州银行六盘水分行的共计80套房屋已全部出卖,而且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