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场景:

场景一: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卖家需要用买家的首付款解押,所以卖家把房产证抵押给买家,这样的情况行不行呢?

场景二:

别人跟你借钱,把房产证抵押给你,你能借钱给对方吗?

很高兴你能看到这篇文章,如果你正遇到这样的困扰,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不行。

房产证交到你的手里不等于房产就抵押给你了。

房产证交给你后,对方可以直接到房产局把房产证补办出来,那你手里的房产证件就是废纸一张,相当于没有任何抵押,对自己的权益没有任何的保障。

房产抵押是以到房产局进行抵押登记为准。需要房主本人以及抵押权人带着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产局办理,几天后会出一张他项权证,这样才是完成房产抵押,相当于是给对方的房产加了一把“锁”,你不解押,对方没办法卖房等,即使房产被拍卖了,因为你有抵押在,也会得到优先偿还。

他项权证

牵扯到借款等一定要慎重,了解清楚后再做决定,不能做烂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