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高碑店市的杨先生打进热线,说他是债权人,债务人曾以一处房产做抵押向他借款。如今双方协议将抵押的房产过户,以物抵债。杨先生表示,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可以“先过户,后解押”,他也是了解了相关法律条文才来办理的,他期待可以尽快办理,

高碑店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却称没有相关先例,暂时不能过户。

杨先生:【新民法典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借款的房子也可以买卖,过户,正好我有一个房子,借款人也同意过户,是高碑店的房子。但是到房管局去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办不了,原因是没有先例,虽然民法典颁布了,但是他不清楚操作规程。】

李鹏:【是可以办理的,我们一般对它的称谓是以物抵债,前提是有一个债务存在的情况下,无论是民间欠债或是货物买卖的情况下,在这种前提之下如果有抵押物,或者是除抵押物之外其他的财产之下,比如还不上钱,就可以用我的物去抵押我的债务,只要双方认可一致就可以。在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双方可以拿着协议去房管局进行过户。如果有障碍,法院向房管局下达一个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因为这个没有涉及到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一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本案的双方已经达成合议,执行局达成和解协议书,去房管局过户就可以了。】

工作人员王女士:【我们业务员也不清楚系统什么时候可以更新。】

毛副局长:【民法典从1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这些工作流程还没有下发,我们还没有拿到红头文件。另外,关于这写操作需要哪些要件,部里面正在征求意。,我们需要部里出台了政策之后才能办理。上面要求15日将意见全部发到部门,所以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我们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