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北京房屋抵押贷款的人应该知道,其实自己之前对于北京房屋抵押贷款的很多东西都是不了解的,直到听了银行贷款经理的介绍之后发现,对北京房屋抵押贷款的误解是有多深,所以,为了让更多想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人,今天森强小编就给大家接触关于北京房屋抵押贷款的一些误会吧。

一、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

很多人由于本人名下没有房产,进而打消了房屋抵押贷款申请的念头。可事实上,按照房产抵押贷款政策的规定,只要征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借款人用他人名下的房产申请贷款也未尝不可。

二、可能会没有地方住

很多人都觉得房屋抵押给银行,一旦贷款还不上,其很可能立马被拍卖用来抵债,使抵押人瞬间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可现实真如想象般那样残酷吗?

未必。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们有过,可说卖就卖的抵押房还真不多。究其原因,自欠款还不上到房屋拍卖,怎么也得1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具体说来,逾期还款达到半年左右,银行才会放弃催款,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而从提起诉讼到法院受审,又是一个半年的等待。所以只要在房屋拍卖前,借款人将所欠月供及利息还清,基本上你便不会无家可归。

三、可上市房产一定可以申请

众所周知,不可上市交易的房产,由于变现能力偏弱,所以不具备房屋抵押贷款资格,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可上市交易的房产一定能满足申请条件呢?

不一定。因为各家贷款机构的风控手段不尽相同,有的对房屋地段较为注重,青睐落座在市中心位置的房屋;有的对房屋类型颇为看重,商铺、办公楼等一概不收,只接受普通住宅。所以若你提供的抵押房不是“万人迷”,还真要货比三家,看谁能与它“看对眼”。

其实只要是没有深入去了解房屋抵押贷款,很多时候自己都是一些很片面的了解,这样造成很多的误会,也会给自己贷款造成影响,原本可以做抵押贷款,就是因为自己错误的认知,导致自己没有办理贷款,所以,今天介绍的知识,希望大家都能够留意,也希望在资金短缺的时候,森前金融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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