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想要在北京买一套自己的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所以不少购房者都会选择使用按揭的方式来购买房子,所以像这样房屋在有欠款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吗?到底有哪些房屋是不能办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下面就和臣财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按照规定,如果借贷人的房屋正处于有欠款期间,在贷款还未还清之前是不能再将该房产用于抵押贷款的。原因:借款人在办理按揭买房贷款业务时,房子是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的他项权在贷款银行,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房贷,银行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决。也因此,贷款银行及其他银行通常不会给该房屋办理再次抵押贷款。

不过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一般解决的方式是:

一、通过贷款中介或担保公司垫资赎楼。如果贷款人名下有正在还房贷的房子,但又急需大额资金周转,可以找一家正规担保公司垫资,将现有贷款还清,赎楼并解除原银行的抵押,再拿该房产作抵押办理贷款,获得贷款后再将担保公司垫资款还清,剩余资金供自己使用。

二、剩余欠款不高的情况下可以向身边朋友借钱还清。只要找到资金比较充裕的朋友,凑足剩余房贷的钱,然后拿去银行将房产的剩余贷款还完,并对房产完成解抵押,再将已经解抵押的房产抵押给银行,将抵押房产获得的贷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换给借钱给自己的朋友。

通常情况下,属于这类型的房屋都不能办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如:

1、房龄久、面积小的二手房;

2、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3、小产权房;

4、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5、违章建筑;

6、公益用途房;

7、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上述就是对于房屋有欠款期间还可不可以抵押贷款,小编就为大家总结到这里了,建议大家在办理之前就要好好的了解相关的贷款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