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表》。

2.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评估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金额,确定贷款期限。

3.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签订无住房担保的质押合同)。

4.在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5.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在产权部门办理抵押或质押手续后,应向贷款银行提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其他房屋权证、抵押证明等贷款材料,办理住房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汇款:通过储蓄卡代扣还款的,借款人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由单位和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转账:借款人按照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收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拨给销售单位;修理和建造房屋的贷款应由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取。组合贷款的优势

组合贷款的优势主要是两点,一是省钱,二是额度高。省钱主要体现在组合贷款单独计息,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所以组合贷款买房比直接商业贷款更省钱。

在额度上,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购房者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有一个最高限额。当从公积金获得的贷款额度不能完全满足购房者需求时,可以通过商业贷款获得更大额度的贷款。贷款额度越高,购房者在选房时受到的限制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