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芳在房管局

住了一年多的房屋,却发现已经是在买房之初就被抵押了的房屋。眉山市民杨秀芳夫妇十分疑惑:已经抵押、且在房管部门做房产他项权证明的房屋,为何当初在眉山市房管局的网上却显示正常?按规定,办理了他项权证明后房子就是在抵押中的,不能进行房屋买卖或抵押贷款。自己所购买的房屋为何还能在眉山市房管局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住了一年多 发现房屋买前已被抵押

自从知道自己所住的房屋竟然是在购买之前就已被房地产开发公司抵押了的,34岁的杨秀芳和丈夫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生怕一觉醒来,自己花了几十万的房子就被银行收走了。

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显示,2014年8月26日,杨秀芳与四川省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鹏程房产)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杨秀芳以331362元的价格购买眉山市书香庭院小区的一套房屋,并在眉山市房管部门进行了网上签约备案,约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的权属证明。

其实,在签约前,为防止出现意外,杨秀芳等人专门还前往眉山市房管局查询了该套房屋的状态,和网签合同显示的一样:这套房屋并未有抵押等记录。“既然能网签,房子就没有问题。”

之后,杨秀芳一家放心支付了购房款并花费了10多万元装修后入住。在数次催促房产商相关人员办证无果后,杨秀芳在网上无意间发现,鹏程房产有债务纠纷被起诉过,且未到庭。

2016年国庆前,杨秀芳和丈夫连忙前往眉山市房管局详细查询,结果令她后背一凉:在2014年8月自己购房之前,这套房屋就已被鹏程房产抵押出去了,且在房管部门做了房产他项权证明。

购房合同

“也就是说,我们花了几十万的房子,不但办不到证,而且房屋还不是自己的,银行随时都可以来收房。”说起这,杨秀芳一脸无奈。

房管部门称或系工作失误 年前能办好证

杨秀芳了解到,房产证他项权证明的意思就是房子办理了抵押,是抵押给了别人的,所以需要在房管局办理一个他项作为证明,办理了他项权证明后房子就是在抵押中的,不能进行房屋买卖或抵押贷款的。

已经抵押、且在房管部门做房产他项权证明的房屋,为何当初在眉山市房管局的网上却显示正常?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已被他人办理了他项权证明,为何还能在眉山市房管局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带着种种疑问,10月8日,杨秀芳夫妇再次来到眉山市房管部门求助,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可能是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将督促房产商尽快采取偿还贷款、置换等方式,力争在年底前为杨秀芳夫妇补办好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