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张玲与典当公司借款60万元,未按时还款,她需要支付高额利息吗?**

**答:** 是的,张玲需要支付高额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她在借款期限内应按月利率3.18%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

**问:如果张玲在典当期满后未还款,典当公司是否可以继续收取高额利息?**

**答:** 典当公司在张玲未还款的情况下,有权收取高额利息。但如果典当公司在绝当后未及时处置当物,法院不支持其继续收取绝当后的高额利息。

**问:什么是绝当?**

**答:** 绝当是指典当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赎当或续当的情况。

**问:典当公司在绝当后应如何处理当物?**

**答:** 典当公司在绝当后应及时处置当物。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通过拍卖或双方约定的方式处理;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

**问:典当公司在绝当后多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利息和综合费?**

**答:** 如果典当行在绝当后6个月内提起诉讼,且利息及综合费之和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法院会支持。超出6个月后提起诉讼,法院不支持绝当后的利息及综合费,但可支持资金占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