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手个人住房贷款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6.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能够提供工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8.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售房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权利,所购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个人商用房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须满足我国关于境外人士购房相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单户(含配偶)在工行个人商用房贷款不超过3笔(已结清贷款除外); 6.具有所购商用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拍卖房除外); 7.具有支付所购商用房首付款的能力,能够提供售房人开具的首付款发票、收据或其他相关凭证; 8.同意贷款资金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委托工行向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 9.能够提供工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10.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11.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受理房龄在20年以内的房产,房龄在20-25年之间的房产,应依据具体房屋位置及客户资信来定,最少提高一成首付。个人住房贷款期限1-30年,商业用房贷款期限1-10年 经济适用房,房龄需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