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诉你,这是完全不合理的。也是非常不符合银行信贷管理流程的。为什么,我给你讲讲。

  这个问题的关进是,银行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让我大胆的畅想一下,银行有可能是弄丢了你来的房贷档案中的关键手续或者当初留存的时候忘记留存或者不清晰等,也就是这个首付款首付的复印件,而银行目前正在面临信贷检查,而其在自查中发现缺少要件,需要你提供从而编造了一个假的自己都不信的理由。当然其实银行弄丢要件也是相对比较多的事情,而这种东西作为贷款客户很多时候也是愿意帮忙补齐的,(我见过的很多客户都很好,可以帮助做很多事情,只要实话和客户沟通大多数都是好人,甚至很多逾期客户,根他们说在年终岁尾还点钱,大家好过年都挺配合,感觉心里暖暖的,毕竟大家都不容易)但是编造这个理由着实有点过分,实话实说,又不会多丢人。(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猜测,不算数的啊)。

  遇到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去银行询问清楚,在询问的时候问好接待你的人的姓名工号等,然后将事实咨询明白,如果真的是银行缺少要件什么的该给就给他们,大家都不容易,而且贷后管理是20几年的事,谁也难保不会遇到点麻烦。但是一定要说明,实话实说大家都开心,别去骗我,该我做的我就做,不该我做的,蒙我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