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已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备注:受理房龄在15年以下的房子,超过15年,每增加5年首付加一成。个人住房贷款1-30年,商业用房贷款1-10年。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证明。 2、房屋交易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确认购房行为的文件。 3、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4、借款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