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市场价跌破了贷款额,银行通常会在两个措施选一个:一是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或者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市场价与贷款的差额部分。

追加担保并不是说要求借款人一定要提供抵押,如果有保证人也是可以的。 如果借款人追加担保和提前还款都做不到,那么银行可能会要求处置抵押房产。 在银行的按揭按揭借款合同里,银行约定了自己享有的“不安抗辩权”。也就是说约定了抵押物价值一旦下跌,银行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担保或者提前还款。因此银行的确有权要求处置抵押物。 但是由于近期我国房价也比较稳定,加上银行评估也比较谨慎,尚未发生过此类案件,因此法院的判例似乎也查不到。